發布時間:2022-03-29點擊次數:打印
據《Scrap Tire News》雜志2022年一月報道:廢輪胎熱解的化學回收方式,是一種廢棄物回收操作過程,產生的回收炭黑(rCB)及熱解油料,可用來制造新的輪胎。近日,德國知名的廢輪胎回收利用咨詢機構,羅伯特威博爾德公司(Robert Weibold GMBH)的高級熱解顧問克勞斯·拉默(Claus Lamer)先生應邀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發表演講,介紹如何安全使用這些回收材料,并向用戶提示在使用中應關注的一些風險。現將其演講中有關廢輪胎熱解與歐盟分類法方面的內容摘要如下:
我們必須遵守新頒布的歐盟分類法條例,應當把廢輪胎化學回收生產商,視為廢棄物管理者和新材料的制造商。該分類法是確定經濟活動是否屬于生態可持續性的標準。這是促進私人投資綠色和可持續項目的一項關鍵性立法。
最近的一份技術報告顯示,歐洲炭黑制造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歐洲化工產業部門排放總量的3.4%;這一數據表明,工業炭黑的生產過程必須要減少排放。工業生產的商用炭黑與rCB的混合使用,在技術上和商業上都是成熟的,并改善了炭黑的生態足跡。此外,輪胎熱解衍生的熱解油料,可用于油爐法炭黑生產中替代一部分石化系原料,從而減少原油提取和精煉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最近,博拉炭黑公司的一份可持續發展報告證實,從廢輪胎熱解回收的rCB,與傳統的炭黑制造過程相比,每噸rCB可直接和間接消除3.1噸的二氧化碳排放。
綜上所述,我們可以得出結論,當前各國新建的廢輪胎化學熱解回收工廠,是在生產使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化工原料,它們是在支持歐盟綠色協議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,它們大大有助于減少輪胎制造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。因此,根據新的分類法法規,廢輪胎熱解化學回收過程應屬于高度可持續發展的產業。
筆者對這項法規產生的背景介紹如下:歐盟制定的可持續發展活動分類體系,簡稱為歐盟分類法(EU Taxonomy)。該分類法于2020年6月22日發表在歐盟的官方文件中,并于2020年7月12日生效。它規定了經濟活動為符合環境可持續發展而必須滿足的一些條件,以實現歐盟2030年的氣候和能源目標,以及實現歐洲綠色協議制定的各項指標。
為了實現這一點,必須對什么是“可持續發展”,提出一種明確的定義。這就是制定歐盟分類法的初衷,以便為可持續經濟活動建立一個共同的分類體系,為環境可持續發展提供一份的經濟活動清單。
這項歐盟分類法,為公司、投資方和政策制定方提供確切的定義,明確規定哪些經濟活動是環境可持續的。通過這種立法方式,為投資者創造一種安全的投資環境,保護私人投資者的權益,使得企業變得更加環保,緩解市場碎片化,并指導社會把投資轉移到最需要的地方。它在歐盟擴大可持續投資和實施歐洲綠色協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。
文章來源:中國炭黑網
原標題:廢輪胎熱解是高度可持續發展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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